关于废止《改则县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政府投资项目(暂行)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- 索引号:tgyy/2019-00003
- 发文字号:
- 发文机构:改则县发改委
- 名 称:关于废止《改则县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政府投资项目(暂行)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- 公文时效:
- 发布日期:2019-04-24
关于废止《改则县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政府投资项目(暂行)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经十二届改则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废止《改则县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政府投资项目(暂行)管理办法》(改政〔2018〕172号),不再作为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依据。该文件废止后我县所有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按照国家、自治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改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9年4月24日